目前使用的疫苗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

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

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包括: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

(OPV)、百白破三联疫苗(DPT)、麻疹疫苗(MV)、乙型脑炎疫苗(简称乙脑疫苗)、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疫苗(简称流脑疫苗)、乙型肝炎疫苗(HBV)、麻风腮疫苗(MMR)、白破二联疫

苗、甲肝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主要用于儿童;第二类疫苗,是指由

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风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简称流腮疫

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水痘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气管炎疫苗、流行性冒

疫苗(简称流感疫苗)等,可用于儿童及成人。此外还有狂犬病 疫苗,用于特殊的暴露

人群。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关系到家庭地幸福、民族的希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对儿童实行有计划地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计划免疫

是家长和每个公民的责任。《江苏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是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

的有效凭证,每次接种时家长或儿童监护人必须携带此证。医务人员凭证接种,并做

好记录。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必须携带此证。出国留学时凭证办理预防接种证明,

请家长或儿童监护人妥善保管,并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当你的孩子出生或从外地迁入本省(市、县、区)后,应立即主动在产院(房)

或所在基层接种单位办理此证,以便防疫部门掌握,及时安排疫苗接种计划。若遗失

时要及时去接种单位办理补证手续。

  2、按计划免疫程序的要求及时带孩子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

  3、儿童户口迁移时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办理接种迁移手续。

  4、遇计划免疫工作检查时,请协助主动出示此证查验。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如有意见和建议 Email to:lygcdcbgs@126.com
建议使用屏幕分辨率1024*768象素观看

计划免疫相关知识

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程序

扩大免疫疫苗接种程序

疫苗接种后的正常及异常反应

常用疫苗接种知识

 0518—85519027
每日8:00—11:30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