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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

发布时间:2020-10-16 09:15 点击:
        2020年是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收官之年,为了解全市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情况以及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进展情况,我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省血地办《关于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政血办[2020]3号)的要求,组织全市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对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情况开展自查自评。
        本次评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年度评估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核等方法对各县(区)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内容:一是组织管理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了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方案》目标情况,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和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进展情况。二是《方案》执行进展及效果评估。了解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执行情况,监测评价全覆盖行动执行情况,现症病人救治救助行动执行情况及其他防治工作执行情况。
        评估结果显示,我市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不断巩固和完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能根据方案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根据碘缺乏病的消除评价内容及判断标准,我市各县(区)碘缺乏病监测技术指标均同时满足两项基本指标,满足两项或三项辅助指标,可以判定我市各县(区)实现了碘缺乏病的消除目标。原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工程运行正常,饮用水氟含量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病区出生居住的8-12周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30%,可判定我市地氟病实现了控制目标。
寄地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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