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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行,我中心设立投诉受理服务。

   1、客户通过本中心对外公布的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或直接面谈的方式向本中心提出投诉。

   2、一般、简单问题由办公室直接处理。

   3、特殊、重大投诉由中心成立调查小组,调查问题、分析问题、找出根本原因。

   4、判断投诉是否成立。如果投诉不成立,解释清楚,如投诉成立,按不符合项处理,并书面通知客户,赔礼道歉,给客

 户造成损失的,经技术管理层研究,酌情赔偿损失;及时征询反馈意见,做好记录。

   5、有关复检的投诉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由质量主管批准。有保质期的(如食品类)在有效期内给予答复;无有

 效期且稳定性较好的物品,受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一般投诉3天内做出答复,紧急投诉24小时内答复。

   投诉电话:0518-85414989    电子信箱:lygcdc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