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服务环境大建设公开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
航,我们承诺:
1、重大突发疫情实行首接负责制,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和时限,全面提高处置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能力。
2、开展疾病监测,及时制定重大疾病的工作预案,为政府防病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对暴发疫情和重大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原因,控制疫情蔓延。
4、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操作规程,实行接种告知制度,依法加强生物制品管理,规范供销渠道,严禁
使用假冒、伪劣、过期疫苗。
5、检验程序规范、结果准确;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发送及时。
6、热情接待申请卫生监测或服务咨询的客户,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电话。
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0518-5519293 0518-5414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