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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人机关系的马克思主义审视

发布时间:2023-12-01 10:54 点击:

  在深度学习和大数据分析的耦合作用下,人工智能急遽飙升的自主性与能动性正在不断冲击人类的认知极限,类人智能与人类智能的高度相似也逐渐模糊了传统的人机界限。面对人工智能这种类人而非人的存在,人机关系的判定成为极具不确定性与争议性的难题,而对人机关系的回应又直接关乎人类当下和未来的生存境遇,因此如何正确把握人工智能的本质及其与人类的关系是智能时代亟待解答的关键问题。在当前关于人机关系的多重争论中,最具冲击力的论断莫过于对人工智能的他者定位:人工智能终将成为与人类相对抗甚至奴役人类的绝对他者。然而,一旦认可人工智能的他者定位,我们将不可避免地陷入技术反乌托邦与技术末世论的悲观论调之中,既然人类已经打开了人工智能的“潘多拉魔盒”,那么人类历史的一切意义都将终结于不可抗的命运之中。基于此,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走出技术他者论设定的“西西弗斯循环”?

  追溯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人类同样遭遇过第一次工业革命所造成的技术冲击,但马克思没有局限于技术拜物教与技术排斥论的二元对立之中,而是从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双重逻辑视角揭示了技术的本质及其在现实运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矛盾。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思想中蕴含着一种不同于主客二分框架的对象性关系论,这无疑为我们审视技术他者定位的前提合法性、分析人工智能的本质以及构建新型的人机关系提供重要的理论启发。

  

  一、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二元对立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颠覆性发展所形成的智能合力的加持下,人工智能技术正以超越人类设想的速度狂飙猛进,并以难以阻挡的趋势将人类的社会交往与生产活动强制包裹在技术编织的网络中。可以说,人工智能已经从纯粹的技术领域走向公共领域,成为定义智能时代的关键基石。

  审视半个世纪以来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可以发现智能技术始终围绕着提升自主性和能动性的主轴更新迭代。在机器学习与大脑神经网络科学的深度结合下,分层神经网络模型的学习算法依据神经元之间的交流方式演化发展,带来了人工智能的第三个浪潮。基于神经网络技术的深度学习不需要研发者定义和设置任何具体规则,就能通过算法技术对大数据的训练让机器主动从数据中学习,并且根据观察和体验所积累的经验对算法模型进行调整,最终达成逻辑推理、自主决策等智能行为。可以说,人工智能技术自始至终走的是一条与知识复制与迁移相反的道路,将着力点聚焦于学习结构和学习算法自主性的优化上,进而避免了知识形式化的繁琐性与不确定。大型语言生成模型ChatGPT的出现再次强化了大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知。ChatGPT依托核心技术RLHF(基于人类反馈的强化学习)与大规模的训练参数,在愈加智能的层面上达成了一系列生成性行为。具体而言,ChatGPT不仅能够精准地搜索用户的目标信息,还能在问题导向下从海量的、杂乱的、零散的信息中自主生成创造性答案,甚至能够根据用户的态度与情感倾向主动承认错误并优化答案。最重要的是,ChatGPT不是封闭与停滞的,而是在与用户交互的过程中不断进步与强化。它的强自主性学习能力、大信息容量以及精确的自然语言能力使其似乎具备了部分人类智能,并让人看到了实现通用人工智能的希望,届时人工智能将在信息储存与处理、逻辑推理能力与创造力等维度全面超越人类智能。

  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促使人们思考这种类人而非人的新型存在物的本质及其与人的关系。在关于人工智能时代人机关系的探讨中,备受关注的人机对立论从人工智能的高度自主性中延伸出人工智能终将成为统治人类的他者的结论,并认为人工智能与人的关系是绝对对抗的他者关系。人工智能的他者定位蕴含着:其一,承认人工智能具有一定范围的自主性和主体性,摆脱了纯粹的工具属性。相较于一般性技术工具,人工智能在认知科学理论的支撑下能够在被定义的程序范围内对不确定性事件作出自主反应,近年来深度学习的兴起甚至使人工智能在不需要人类定义具体规则的条件下就能自主行动,进而大幅度降低了对人类协助的依赖。可以说,人工智能已成为一种自主行为体。在哲学中,自主性是构成主体性的核心要素,在此意义上必须承认人工智能生成了一定的拟主体性。其二,认为人工智能成为外在和独立于人类主体,并与主体的生存、伦理、文明相对抗的“替代性”存在。在主张人工智能具有他者性的人看来,人工智能自主性的扩张意味着它具有依据自身目的而非外部规范选择自己行为的空间,而恰恰是这种自主空间使人工智能有可能成为外在于主体、不受主体控制甚至与主体相对抗的存在。面对人工智能飞速的进化速度,人们愈发感受到这份火的礼物就像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对人类的生存发展造成了深度威胁,成为与人相异的“替代性”存在。其三,认为人工智能将在到达奇点之后彻底超越、压倒与奴役人类,成为后人类时代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主宰者。在到达奇点后,人工智能不仅在外观形象上与人类无异,还将在信息储存与处理、思维逻辑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彻底超越人类,甚至获得情绪、自我意识、自由意志等人类自诩不可突破的“最后防线”。届时,人工智能将迅速占据拉康象征界的大他者地位,成为压迫人类的绝对统治者。

  人工智能的他者定位在本质上是主客二元对立关系在智能时代的表征,这种预设导致人类对非生命体颠倒主客关系的恐惧与焦虑。具体而言,人类凭借对自身理性思维能力以及机器工具机械属性的认识,将自身设定为技术的绝对主导者,因此技术工具对人类主体的僭越在根本上是无法饶恕的。这种主体与他者的对立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与黑格尔主奴辩证法中自我意识与其他意识即同一与他者的关系存在相似性。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只有将其他的自我意识设定为他者并且得到这个他者的承认才能确立自己的地位,但这二者并不是平等关系,“其一是独立的意识,它的本质是自为存在,另一方为依赖的意识,他的本质是为对方而生活或为对方而存在。前者是主人,后者是奴隶”。[1]黑格尔认为“自我意识就是欲望”,欲望意味着自我意识只有扬弃对方才能确信自己的存在,因而主奴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相互颠倒的可能性,即奴隶有可能通过劳动获得自我意识,进而占据主人的地位。在智能时代,人类从启蒙运动以来不断膨胀的主体性与资本主义制度下日益扩张的工具理性出发,预先将这种主奴关系投射到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之中,将人工智能视为可以被支配与奴役的工具。然而,这种预设也直接决定了人机关系有可能陷入主奴辩证法的历史循环之中,也就是说,人工智能或许能凭借其技术优势建立起“机主人仆”的颠倒关系。在技术他者论看来,当前智能技术对人类主体性的侵蚀正验证着人工智能在“订造”世界上已经成为绝对主宰,人类被强制圈禁在技术的牢笼之中。例如,智能算法在全面嵌入社会各领域的过程中逐渐构建起了一套隐蔽的秩序结构,人们在数字社会中的每次言行都被算法技术所重新架构,一切看似自由的行动决策都不过是算法在精准刻画用户画像的基础上所预测并操控的结果。然而,一旦陷入人工智能他者定位的论断之中,就意味着人类已经不可逆转地走向了以人机对抗为特征的关系设定中,而这一设定又遮蔽了人机关系的其他可能性,从而强化了人机关系的他者定位乃至对抗性关系模式。在人工智能他者定位的终点上,我们已经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人类命运的脆弱性和人类存在意义的“虚无性”。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人机关系只能被技术的他者定位所定义吗?人们在人机对抗的设定之外难道没有其他可能的关系模式吗?答案是否定的。当今时代人机关系的想象空间尽管受到技术他者定位的强烈诱惑与渗透,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摆脱和超越这一定位,并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厘清智能时代的人机关系之本相。

  

  二、人工智能的本质:对象化关系中的智能器官

  要厘清智能时代的人机关系,必须把握好人工智能的本质属性。我们发现,纯粹技术层面的考察往往会遮蔽人工智能技术的社会属性,而人工智能的本质只有在现实的人的生产与生活逻辑中才能得到真正的追问与解蔽。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虽然尚未出现人工智能,但马克思在感性对象性活动与资本生产关系这种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双重视野中对机器技术的分析,仍然是我们今天透视人工智能和人机关系的关键理论资源。

  机器和人工智能都是人类试图超越自身有限性的对象化活动产物,从机器到人工智能的演进意味着人类对自身有限性认识的深化以及本质力量对象化层次的提升。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界本身并不能创造机器,机器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生成的产物和所使用的工具,是产生于人并为人服务的物体系。就其本质而言,机器是现实的人在认识到体力有限性的基础上所创造的劳动能力对象化的产物,是对人本质力量的确证与延伸,“它们是人的产业劳动的产物,是转化为人的意志驾驭自然界的器官或者说在自然界实现人的意志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的手创造出来的人脑的器官,是对象化的知识力量”。[2]机器在实现劳动体力对象化和功能化的基础上,凭借发动机(尤其是蒸汽机)对机器动力来源的支撑克服了以人类肌肉充当动力的生理局限性,进而拓展了人的劳动器官的功能,弥补了人的劳动缺陷,增强了人类改造现实世界的能力。自蒸汽机解放了人的体力劳动之后,人类在纷繁复杂的脑力活动中逐渐意识到人脑在信息储存与处理等方面的有限性。由此,以延伸人类智能为目标的人工智能出现在历史的地平线上。

  相较于传统机器,人工智能作为具有高度自主性的自动化体系,看似成为脱离了人的驱动和操作而独立的系统,但在本质上仍然是人类劳动能力的对象化产物,只不过机器是在人体力对象化的意义上成为人的机械器官,而人工智能则是在“一般智力”对象化的基础上复刻人脑的局部功能、模拟人类的智能能力、延伸人类的智能行为,进而成为人的智能器官。具体而言,人工智能所呈现的物体系,实质上是在人类主体意志与社会历史需求的推动下,经由人类一般智力对物的改造和规定所形成的对象化产物。从技术逻辑来看,只有实现一般智力的对象化,将人的思维认知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外化到物体系之中,人工智能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类人性才能生成,从而成为与人类智能高度相似的存在。从社会逻辑来看,人之所以能够将一般智力对象化为人工智能,是基于对人脑结构与功能的了解以及对物体系运转逻辑的把握,进而将复杂的人类智能逐步分解和抽象表征为类人智能,这种创造活动的实现在根本上依赖于人类通过劳动实践逐渐发展起来的一般智力,而非物体系自然属性的进化。

  对象化不仅是主体外化自身本质力量的过程,也是通过对象认知和反思自身的基本方式,即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必须从其对象中认识。据此,作为创造力对象化的现实产物,人工智能在主体的内在认知机制中的深层效能表现为,它构成了人类直观自身、认识并拓展自身本质力量的镜像观照。“我们的产品都是反映我们本质的镜子。”[3]当前,无论是人类智能还是人工智能都是有待揭秘的“黑箱”,即我们只能观察人工智能和人脑在输入与输出端的状态,而输入与输出之间的运作机理则无法被人类所完全掌握,因而“科学研究就是要将‘黑箱’(完全未知)通过‘灰箱’(部分知晓)变成‘白箱’(完全知晓),这既是人类认知水平提升的过程,也是可解释人工智能要做的事情”。[4]然而,如何才能找到解开思维与意识黑箱的切口?人工智能技术的革新尤其是其与人类神经科学的耦合似乎是目前揭开这一迷雾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式。也就是说,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一方面推动着人工智能朝着更加自动化与类人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拓宽人类对自身思维认知机理的了解,二者在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对象性关系中同步发生。正因如此,人工智能的发展与人类的进步在本质上是一个双向循环过程,人工智能的奇点或许也是人类思维认知领域的奇点。割裂人工智能与人类本质的紧密关联,只关注人工智能技术的突飞猛进而忽视人类智能的发展,是落入智能恐慌情绪、形成技术他者定位的重要原因。

  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对象性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主客同一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感性对象性的存在物,不仅将自身作为对象,还需要通过劳动将人的本质力量外化和现实化在劳动对象之中,这些对象化产物是对人的本质与存在的确证和昭示。“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它自身。”[5]相较于主客对立关系,对象性关系并不在孤立、凝固和对立的维度中把握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从主体与客体的动态关联中探寻对主客关系的规定。在对象性关系中,物得以摆脱传统哲学中消极被动的工具属性,逐渐绽放出自身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主体也在与物的动态联系中完善自身的本质属性。从根本上看,对象性关系意味着主体与对象的主客同一关系或者说潜能与现实、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对象就是主体本质的显现。正是在此意义上,人工智能他者定位所引发的人工智能与人本身的分裂与对抗得到了消解,虚假的主奴辩证过程就此推翻。在对象性关系的线索下,我们能够发现人工智能的起源本就与人类本质紧密相关,它是人类本质的对象化和功能化表征,因而人工智能在根本上是对人类创造力的肯定与确证,而非社会表意系统中否定人类本质能力并终结人类命运的技术他者。“只有当对象对人来说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成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6]然而,如果像马克思所构想的一般,人工智能与人类将在主客同一的对象性关系中实现双向循环发展,那么如何解释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与人类的现存矛盾?正如马克思对机器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的区分一般,对于智能时代的人机冲突的分析仍然需要回归具体的生产关系批判,还原智能时代人机矛盾的真正根源。

  

  三、“技术世”的人机矛盾:资本宰制下人工智能对主体的排斥

  在智能时代,人机矛盾表现为人工智能与人类的竞争性共生所引发的冲突。这种冲突包括:其一,人工智能替代了人类部分理性思考的过程,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类的“去知化”。当前,人工智能能够根据内容及情感需求精准地生成文章、诗歌、小说等看似只能由人类理性创造的产物。人工智能直接替代了人的部分计算衡量与逻辑推理过程,而这恰恰可能导致技术使用者的“系统性愚蠢”,“人工的、自动化了的愚蠢,是反知识的具化,它彻彻底底是计算性的(算法的和网络化的)资本主义”。[7]其二,人工智能凭借技术优势造成了“技术性失业浪潮”。人工智能借助存储与处理大数据的技术优势、稳定高效的工作状态以及高速的迭代节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失业浪潮。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引发了各工作领域的智能化、信息化趋势,如果劳动者不主动跨越数字鸿沟,那么势必被迫成为“技术性失业者”。其三,人工智能对人类自主性的威胁与弱化。随着人工智能的类人化与独立化,人类逐渐将一些自主性决策权让渡给人工智能,而智能技术所负载的价值倾向极有可能使人工智能的决策不遵从甚至完全背离人类意愿,进而威胁人类的自主性。需要反思的是,造成人机矛盾的根源究竟何在?如果一味将此归结为人工智能技术禀赋的革新,那我们必将被诱导至资本故技重施的陷阱之中,倒退回19世纪卢德主义运动的蒙昧中去。然而,一旦我们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之中为智能技术的神话祛魅,就能发现智能时代资本显露无遗的狡计。

  从马克思的视角来看,人工智能对主体的排斥在本质上是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生产工具对人否定程度的深化,即从“人像机器”到“机器像人”的矛盾演化。在马克思看来,机器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产物,其本身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人们从繁重、机械和枯燥的劳动中解放出来,降低劳动强度并增加自由时间。但是,“只要劳动资料变为固定资本,就从自己的物质方面失去了自己的直接形式,并且在物质上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8]具体来说,机器体系作为固定资本,不仅扩大了资本剥削的范围,延长了工人的工作日,加大了工人的工作日强度,还在技术异化和机器观的拜物教形式两个方面加深了对工人思想和行为的奴役。在此过程中,工人逐渐从机器的控制者沦为机器有意识的附件,“劳动现在仅仅表现为有意识的机件,它以单个的有生命的工人的形式分布在机械体系的许多点上……这种机器体系同工人的单个的无足轻重的动作相比,在工人面前表现为一个强大的机体”。[9]可见,马克思从生产力(机器)与生产关系(机器的应用)的内在关联出发,在社会历史逻辑与技术逻辑的双重视野中揭示了技术与人的关系,摆脱了技术至上论与卢德主义的技术拒斥论。

  沿着马克思的逻辑理路可以发现,在当前的全球竞争格局中人工智能已然成为被资本所青睐与追捧的关键对象,即资本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研发自主化、类人化、智能化的技术来率先占领生产力发展的制高点。目前,人工智能正被少数资本所垄断与控制,并在与资本全面合谋的过程中充当着资本用以排斥和否定人的工具,“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资本的必然趋势”。[10]具体而言,资本和技术正在相互勾连的过程中重塑社会分工体系,力图让智能技术尽可能地消灭那些专属于人类的工作岗位,资本借助技术排挤“过剩人口”的现象更加明显和广泛。与此同时,资本试图借助人工智能将使用者塑造为一种纯粹的技术性存在,即在技术对使用者的全方位渗透中加强人对技术的依赖程度,通过技术的智能化功能将人的复杂劳动过程降低为简单劳动,进而使不具备专业技术素养的人沦为真正的“无用阶级”,并且在智能化浪潮中不断加剧“无用阶级”的数字贫困。由此可见,无论是机器大工业时代机器体系对活劳动的支配与统治,还是智能时代人工智能对人的排斥与否定,都无法被简单地归结为技术原罪论,否则现实的批判将被诱导至技术神秘化和抽象化的深渊中。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解决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机矛盾需要在根源上将其还原为“技术世”的“人—机—人”的矛盾。人类学家阿尔夫·霍恩伯格提出了“技术世”概念,它指向了如下境况:资本逻辑下技术发展对人类所有的承诺都是虚幻的,技术进步的欢呼声背后是技术资本主义应用所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剥削逻辑。技术从来不是价值无涉的中立存在,而是刻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烙印并按照资本意志与人相对抗的生产工具。因此,技术世界的人机矛盾并不是机器与人的矛盾,而是操控机器的资本对人的排斥。马克思指出:“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11]技术的发明和使用不仅仅关乎自然界的改造,还深刻地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甚至造成部分人生存境况、生活方式、思维观念等层面的恶化。然而,这并不是纯粹由技术自身所致,而是技术受到资本逻辑重塑所导致的社会后果。因此,无论机器本身经历了何等程度的技术变革,一旦机器被投入社会使用,那么人机关系在根本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机器的控制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只不过“人奴役人”的关系在资本所塑造的技术独立性神话中被表象为“机器奴役人”的现象。在此意义上,人工智能的他者定位由于抽离了特定的社会关系,颠倒了社会机体与机器之间的支配性关系,将关注点从人工智能在人与人之间的过度竞争转移到了技术与人的关系中去,进而成全了资本以技术伪装自身作为幕后主人身份的真正意图。

  

  四、人机共生:对智能时代人机关系发展路向的辩证解读

  从人工智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来看,智能技术的发展浪潮极大地增强了人类改造社会的能力,带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正如传统的机器体系作为人类体力的机械延伸,其大规模应用使劳动效率得以提升以及可操作的劳动对象范围得到了扩大,人工智能技术的革新也拓宽了人类涉猎与实践的场域,如无人驾驶汽车、人脸识别、机器翻译等。与此同时,人类改造世界的精度与广度也发生了质的飞跃。可以显见,人工智能凭借着传统技术难以望其项背的创新速度和核心优势,成为促逼整个社会智能化转型、带动物质财富积累、推动技术跃升的关键驱动力,进而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可能性基础。从人工智能的演化趋势来看,智能技术的革新并不必然导致技术他者全面碾压与统治人类的宿命式结局。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对象化活动的产物,并不会自发地反过来与人类相对立,而是首先作为确证人类本质力量的存在促进人类创造力的提升,从而有可能形成人机融合、人机协同和人机共生的关系。因此,面对智能时代人机关系被他者定位所导向的歧途,一方面应该打破反乌托邦式的技术他者幻象,明确人机矛盾的真正根源,即资本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私人占有,另一方面应该遏制当前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实现智能时代人机关系的和谐发展。

  首先,破除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逻辑,促进人工智能与人本身在对象性关系中的相互提升。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表明,受到奴役的一方并不会永远处于奴隶状态,而是有可能在与生产工具密切联系的过程中推翻主人的统治地位,并最终获得主人的承认。主奴辩证法正是当前人工智能他者定位的抽象表征,这种主客二元对立视角将使人机关系落入永无止境的对抗循环之中,不断加重人类对每次智能浪潮的恐惧与焦虑,并使人自发抗拒人工智能在人类社会的渗透与运用,遮蔽人工智能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意义。然而,人类已经无法像拔掉电源强制停止机器运作一样中止人工智能的发展,阻止技术革新并不是消解技术风险的根本出路,我们必须在与技术共存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型的人机关系认识框架。正因如此,我们应该跳出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思维,在马克思思想所内含的关系存在论即对象性关系中把握人工智能与人的主客同一关系,促进人类与人工智能的相互提升。也就是说,一方面在不断发挥人类自身创造力的基础上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智能技术之中,推动人工智能对人思维认知、数据分析以及行动决策的优化,克服人类目前在脑力活动方面存在的缺陷,形成良性的人机互补关系;另一方面,以人工智能的研发成果为技术参照反观和解析人类智能,解答人类智能的意识和思维之谜,通过对象化产物实现对人类自身认识的整体性深化,并善于运用生物技术和智能技术武装自己,实现智能时代人自身的发展和进化。

  其次,在正视人工智能拟主体性地位的基础上,明确人工智能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承认的是,智能技术自主性与意向性的提升,尤其是在类人意识与思维层面的技术突破,使人工智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哲学维度的拟主体性,获得了改变人的行动选择和社会图景的能力。从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来看,人工智能实质上已经凭借其自主能力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行动元”,能够在智能交互中影响和触动“聚合性网络”中的其他行动元。人工智能的这种自主性和能动性使人类向其让渡了部分权利和主体地位,人工智能由此获得了独立决策与行动的空间,这就决定了人工智能必须作为一般行动者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目前,刻意的人类控制、轨迹追踪、征得同意、算法审核等问题都是人工智能社会责任的争论焦点。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的责任归属与分配必须关注以下几点:其一,对人工智能的追责必须避免见物不见人的误区,即必须判断人工智能所引发的问题究竟是技术操控者的意图所致,还是由人工智能在输入与输出之间运作过程中的技术弊端所致,并在此基础上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其二,区分人工智能行动者的自主性层级,并依此落实道德责任的归属问题。自主性限度较低的人工智能往往无法完成语义理解与行动决策,而自主性较强的人工智能则能够对主体的价值观念和行动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因而必须依据智能技术的自主性程度划分责任。唯有如此,才能客观全面地完成人工智能社会责任的分配。其三,成立人工智能道德伦理委员会,明确人工智能的应用原则和社会责任的标准,推动人工智能向良性方向发展。

  再次,在有效控制资本宰制所造成的负面效果的基础上,支持和引导平台资本的规范发展。根据尼克·斯尔尼塞克的定义,平台资本是指资本在智能时代借助数据与算法等技术塑造垄断的数字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攫取利益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12]从当前人工智能的发展态势来看,人工智能服务于和受制于平台资本主义的发展,成为建构资本宰制体系、加速资本增殖步伐、扩大资本剥削范围的技术工具。不可否认,平台资本凭借技术对社会生产的调适与资本权力对技术的支撑,助推人工智能实现快速迭代和广泛应用,为人类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高效与便捷。然而,平台资本的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极有可能引发与技术进步属性相悖的社会风险,致使人工智能嬗变为与人类生产生活相矛盾的技术威胁。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在厘清和尊重平台资本的基本特性与运行规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资本对智能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发挥平台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及时“为资本设置‘红绿灯’”。[13]

  “红绿灯”既包括绿灯,有的智能技术领域要鼓励平台资本进入,也包括红灯,有些平台资本行为必须制止,从而有效控制平台资本的技术操纵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总之,要运用国家公共权力和法律制度遏制平台资本的无序扩张,破除平台的垄断与社会财富的集聚,以规范促发展,引导平台资本的有序健康发展。


来源: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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