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和市卫生局有关文明城市创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市疾控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摆上中心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连云港市卫生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连卫[2008]19号)要求,力争中心创建目标不失分。
二、创建目标
1、各科室高度重视文明城市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
2、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员工言行文明礼貌,服务规范,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风满意度>90%。
3、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
4、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5、大力宣传“连云港精神”,“连云港精神”职工知晓率>80%。
6、大力宣传市民文明守则,宣传文明城市基本知识,此两项职工知晓率>80%。
7、加强诚信建设,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在经济社会活动
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8、爱护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9、组织员工捐赠活动,救助特殊困难群众,鼓励员工参与志愿者活动。
10、组织实施“文明交通工程”,教育员工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
11、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职工环保参与度≥60%,职工节能减排知晓率≥70%。
12、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育龄员工计划生育率>95%。
13、经常组织员工开展文体活动,员工参与率>60%。
14、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科室卫生状况良好。
15、严格执行疫情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16、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居民《健康知识问卷》合格率达75%,市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3月26--28日)
总体要求:科室对照创建目标,明确本部门的职责,并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真落实;运用各种媒介和手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各科室要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安排科室人员积极自学的同时,利用每周四下午时间,集中对创建目标中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连云港精神”、市民文明守则、文明城市基本知识等进行学习,确保各项知晓率达到标准要求。
第二阶段:对照标准,补缺补差(3月21--5月20日)
总体要求:对照测评内容和标准,全面深入地进行自查,梳理问题,找准不足,细化责任,落实措施,补缺补差,全面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5月20日--)
总体要求:巩固成绩,提升水平,注重实效,不断创新,迎接省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力争各项目标任务不失分。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