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如有意见和建议 Email to:lygcdcbgs@126.com
建议使用屏幕分辨率1024*768象素观看

        

关于转发《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
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我市投资软环境,充分认识到当前软环境建设的特殊重要性,现

将市政府《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科室结合自查自纠、整改阶段认真组织讨论学习,防止发生任何违反软环境建设人

和事,努力做到“行业作风优良、岗位服务规范、群众评价满意”。

  附:《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